發布時間:2020-02-03發布者:點擊次數:956
因未按期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建設,山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、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對太原市、朔州市、呂梁市、晉中市、陽泉市、臨汾市、運城市7個城市和清徐縣、嵐縣、文水縣、興縣、臨縣、石樓、平遙縣、汾西縣、萬榮縣、運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等10縣(區)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公開集中約談。
據了解,2019年4月12日,山西省委、省政府高規格召開了全省河(湖)長制工作暨汾河流域治理攻堅推進會,向11個市政府下達了水污染治理攻堅任務書,明確了各地水污染治理重點工程建設的任務書和時間表,提出了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原則和時限要求。截至目前,全省148項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中,已完工132項,未完工的仍有16項;汾河流域2039個入河排污口,仍有105個未完成整治。
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,山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、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廳長潘賢掌要求,被集中約談的7市10縣(區)要堅決扛牢責任,堅決擔起擔子,堅決履行責任,以實打實、硬碰硬的作風,加快水污染治理重點工程建設和入河排污口整治步伐,堅決打好碧水保衛戰,推動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。
約談會上,來自太原市、朔州市等7市人民政府領導表示,誠懇接受約談,深刻汲取教訓,以“坐不住、等不起、慢不得”的緊迫感,扎扎實實履職盡責,堅決打好碧水保衛戰,確保水環境質量持續穩定改善。
來源:中國環境報